哪些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范文 大宝 • 2021-07-30 06:58 • 公文写作 • 阅读 598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壹壹范文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11gw.com/article/123776.html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 评论列表(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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