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机关党组织:
一、深入调查研究(2012年5月-6月中旬)
各机关党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成因,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把调研的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党员和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参与面。
各党组织要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单位重点工作,承诺主要工作年度目标;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承诺服务措施、时限、标准和为民办的实事;围绕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承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所要取得的成效,承诺创先争优全面推进阶段工作目标。党员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实际,承诺年度学习的主要内容、工作的主要目标、为民服务的主要事项,并坚定信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承诺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解决人民群众突出问题和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权力观等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作出的承诺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公开承诺后,围绕承诺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力创先争优,提高践诺质量。党委要对各支部、各支部要对党员的承诺事项加强跟踪检查督促,确保诺必践,践必果。
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所联系支部、各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对每名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重点是对公开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点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汇报情况。点评前,被点评党组织和党员向点评领导书面汇报前段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设想和建议。
(二)进行点评。领导对各联系点、各基层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三)整改表态。领导点评后,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代表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
四、开展群众评议(2011年6月)
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对党员创先争优情况,适时进行群众评议。群众评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通报活动情况。支部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党员写出书面活动小结,向党支部报告活动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二)组织开展评议。对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党委采取召开评议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应包括本支部的全体党员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各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设立评议投票箱等形式,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
(三)公布评议结果。对群众评议支部的结果,要通过当场宣布、公示栏张贴等途径予以公布;对群众评议党员的结果,要召开党员会议予以公布。
(四)进行整改提升。对在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各支部和党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积极进行整改提升。
五、推荐评选表彰(2011年6月底)
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集中宣传推介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市直工委将在2011年“七一”前,对市直单位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各基层支部和党员要对照本单位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阶段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中共宣城市直机关工委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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