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管辖或者提级管辖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肖爱国,男,汉族,生于
住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号
申请人:高金柱,男,汉族,生于
住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号
申请人:仇同斌,男,汉族,生于
住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号
申请人:王志安,男,汉族,生于
住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号
申请人:王冠军,男,汉族,生于
住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号
申请人:肖力江,男,汉族,生于
住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号
申请人:肖阳,男,汉族,生于
住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号
申请人:刁泽林,男,汉族,生于
住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号
申请事项:
依法将申请人与南和县和阳镇人民政府《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民事纠纷一案,指定由南和县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直接由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
申请理由: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让这最后一道防线不被非正义突破,使其能真正捍卫社会正义,切实保护好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诚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法律依据:
1、二○○七年一月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问题》第三项,“关于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改革”指出,“四是合理利用指定管辖制度,把不利于在本地解决的民事纠纷,依法指定其他法院管辖或适当提高审级,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创造必要的条件。”
2、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0〕61号),《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必要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书面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案件。”该意见第五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属于本意见第三条所列类型,有必要由自己审理的,可以决定提级管辖。”
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加强法律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1]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加强法律实施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执行工作职责”中指出,“
(四)规范立案工作,切实解决诉讼难。严格依法立案,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规范诉讼管辖秩序,推动完善提级管辖和指定管辖制度”。
5、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1〕18号),《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维护法治统一,促进市场统一开放。完善案件管辖制度,加强监督制约,适当采取提级管辖、异地指定管辖等措施,有效遏制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现象,保障案件公正审理。”
申请人:
2012年6月6日
《指定管辖或者提级管辖申请书范文》出自:壹壹范文网
链接地址:http://fanwen.chazidian.com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壹壹范文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11gw.com/article/122684.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