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科学发展观体会感想
科学发展观的精髓之一,是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方法。做工作、办事情、审判和执行案件,要想取得最佳效果,必须坚持统筹兼顾。
思考谋划工作要统筹兼顾。思路要明确,要全面考虑相关因素,何主何次、哪急哪缓、重点问题和一般问题、敏感问题和寻常问题,都要心中有数。
尤其要根据现实需要,预先谋划和抓紧做好最要紧最关键的事情,有时还需要用心做一些有特色、有亮点,易见成效的事情,这绝不是功利主义或浅浮、投机的表现,而是据情度势以激发自信、鼓舞人心的必要之举。事情需一件件去做,但方法不能没有讲究。
只有全面统筹考虑,才能分得出轻重缓急;只有轻重主次有别又兼而顾之,才能实现做事情的最佳效果。学习和工作要统筹兼顾。
可以这样说,工作是任务,学习同样也是任务。在学习和工作都是快节奏、高密度的状态和情势下,要两者很好兼顾确实很难,累是更不必说的。
怎么办呢?我想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还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理论和统筹的理念去“点化”和开导自己,要通过发掘人的潜能,激发人的兴致,把原来认为是无谓的形式和负担,当作有趣有实际意义的事情去对待。学习理论,就是启迪思想,就是学习方法,就是为了把工作和事情做得更好。
如能这样,不仅能自觉学到理论,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更是增长了智慧和能力。学习体味科学发展观理论,实在是精深而发人和耐人思考的,更是能够让人受益的,关键是要学深学透,关键是要领会精神实质和内涵,关键是要真懂真信真用。
所以,我要说无论工作再忙,都要挤出时间学习。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促进。
要把学习和工作矛盾的有效解决,作为总体工作效果提高和实际能力提升的一种最好和最具体的体现。审判和执行工作要统筹兼顾。
判决时要预先考虑到以后的执行,判决的内容要明确,要具有确定性,不能含糊不清,不能存有歧义,并考虑尽可能降低执行的难度。处理具体案件要统筹兼顾。
要全面考虑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实体、诉求与抗辩、强势与弱势、司法环境背影,乃至各方当事人的心理情绪变化,做到对案件的各种因素全面了解掌握于胸。尤其是调解案件,要善于洞察各方当事人的心理,利用好有益于调解的各种关系,抓住可能促成调解的有利时机,以实现调解结案的结果。
然而这里说的多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更重要或者说最根本的还是要心存公正,主持公道,以法官应有的道德和良知,体恤弱者,疏导强势,找到并支撑好各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成熟而成功地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解决掉。只有这样实质或根本与技巧兼顾,当事人各方意志和利益兼顾,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适当性兼顾,才能真正做到纠纷处理“烟息火灭”、案结事了,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最好地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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