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明办〔2016〕x号),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推进我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为平台,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共同建设“美丽xx幸福家园”,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结合融入文化志愿服务,引导人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建设美好生活,促进在全市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文化育人。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光荣历史、优秀文化和科技成果,让收藏的文物、陈列的遗产、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引导市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坚持示范带动。立足公共文化设施实际,逐次推进,率先搞好市级文博单位和科普场馆的志愿服务,抓点带线、以线促面,建立示范带动机制,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单位,为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志愿服务树立榜样和标杆。
坚持改革创新。把支持和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纳入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化志愿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深化文化志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鼓励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志愿服务效率,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2017年6月30日前:由市文明办指导xx演艺中心、xx学院美术馆完成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市文广新局负责完成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包公文化园、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纪念馆、梅庵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市科技局完成市科技中心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市档案馆、星湖管理局等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完成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协调各地有关单位,结合各地实际,完成辖区所属公共文化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公共文化设施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编写志愿服务手册或服务指南,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和保障,引导志愿者与公共文化设施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合力提高服务效能。
(二)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根据志愿服务需要,经单位领导机构统一,在本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登录“广东志愿时”手机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成为“广东志愿时”会员单位,在系统平台对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达到登记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依法登记。xx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要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的启动成立、初期运作、项目开发、合作交流等,帮助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能力。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面向群众、服务社会摆在首位,结合公共文化设施自身特点,精心设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活动项目要结合志愿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内容和志愿者岗位,提高服务质量。要大力弘扬尊老爱老、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的合作,让公共文化设施成为大中专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基地,设计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举办知识讲座、巡回展览、文艺演出、阅读推广等,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台账。公共文化设施要按照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制定的《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49号)确定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服务记录要记录在《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上,注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建立志愿服务台账,把志愿者的服务记录汇总在“广东志愿时”这一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做到互联互通,使服务记录能够异地转移和接续。
(二)营造氛围。公共文化设施要在志愿服务站点摆放“志愿服务岗”台牌,悬挂“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汇聚志愿力量、共筑中国梦想”等志愿服务口号,张贴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志愿者招募信息、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等,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志愿者要佩戴标贴或绶带、帽子、臂章、马甲等统一标志,立足单位、聚焦服务,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和职能作用,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树立良好形象。
(三)收集资料。每次活动都要收集好详细的资料,做到活动前有计划方案、服务规则,活动中有文字记录、有现场图片,活动后有工作总结。收集到的信息请及时报送市文明办和xx文明网,市文明办将组织好的经验材料在xx文明网、中国文明网xx站上刊登。
联系人:刘xx,联系电话:xx,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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