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建质安〔2017〕x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2017〕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五项原则,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务实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在控制起重伤害、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同时,着力抓好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大幅度压降高处坠落事故总量。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整治效果明显改善,工地达标率超过90%,其中规模以上工地车辆自动冲洗率达95%以上。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各参单位。
内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督促和检查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一必须五到位”责任清单(检查表)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建设、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是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根据住建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加强施工企业高处坠落风险控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防止带病作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防范能力,改善作业环境,严格做到全方位和全过程防护到位。
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的标本兼治。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领导带班制度不落实、分包单位管理不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等项目和施工企业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并加强安全监管、源头管控,对发生事故的项目整改情况“回头看”同时,还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倒追查”。
四是加强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方案和重点部分的安全管理。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要求,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实施等;抓好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建设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五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抓好施工企业在春季复工、雨季汛期(安全生产月)、夏季高温和冬季消防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六是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好工地围档设置、道路硬化、祼土覆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物料堆放等扬尘防控的重点环节,落实施工企业扬尘防治责任。
五、工作步骤
全年性重点整治内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企业的标本兼治、高处坠落防范、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重点部位、扬尘防治管理等为全年性整治重点。
每个季度检查重点: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市城乡建设局将按照此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整治检查,一季度开展复工检查,二季度开展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检查,三季度开展高支模和脚手架检查,四季度开展施工消防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订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处,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层层分解落实专项整治目标责任,精心组织,整体联动,务求实效。要求各地区也建立相应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指导各企业搞好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讲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企业或项目,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企业或项目,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三)强化管理,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细化落实全年整治重点内容,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要创新管理办法,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防护工具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压降高处坠落事故。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企业普查率要达100%。要切实加强扬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控措施,实现扬尘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对扬尘管控不力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对不履行职责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要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的隐患先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然后进行复查。对不认真整改,甚至拒绝整改的,先下达停工通知,如还不执行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强“两场联动”,完善安全生产与市场准入的联动机制,对随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诚信守信的施工企业在市场生存空间上给予一定限制。
(五)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请各地于3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上报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处;各地要在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见附表10)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处;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处。联系人:严cc,电话:cc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壹壹范文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11gw.com/article/114090.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