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市精神,加快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省厅、市局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护航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为导向,以维护企业周边治安秩序和重点项目护航为目标,按照“涉企安全稳定隐患必须除、涉企重点案件必须破、重点项目求助必须帮”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密切部门协作、加强警企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积极做好涉及企业周边及重点工程项目的隐患排查、矛盾化解,依法打击干扰、阻挠和破坏重点企业及工程项目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厉查处巧借名义到企业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行为;向企业强揽工程建设、强卖强要等获取非法利益行为;以拦截车辆、封堵断路、损害企业财物等方式无故干扰企业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干扰、阻碍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干扰政府依法征用土地、拆迁,或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非法行为,实现全县各类企业周边以及重大项目、工业园区治安秩序得到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创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社会治安环境,确保企业周边地区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实效,特成立副县长、公安局长乔泽飞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消防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雷增才兼任,成员为治安大队相关民警,负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对行动中摸排出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治安重点区域进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并按照领导组安排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对专项行动中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及时报告领导组。

四、任务分解

(一)扎实开展服务、重点人员管理、排查化解矛盾。

1、引深“送温暖、送法律、送平安、送政策、送便利”活动,强化一系列“便企为企”举措,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的人防、物防、技防制度的落实。

2、推行实有人口“网格化”管理;坚持“以企管人、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定期排查“三无”人员,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机制;与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健全和完善重点人员四级动态管控机制,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3、深入推进“大调解”进企业活动,主动延伸基层调解触角,有效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

4、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联合消防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治安隐患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力推进各类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火灾及治安等事故。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消防大队、企业及重点项目所属派出所

(二)加强场所管理、治安整治、舆论引导及事件处置。

1、针对旅馆、桑拿浴室、网吧、游戏机室、废品收购场所、棋牌室、出租房屋等行业场所经营环境复杂、容易为违法犯罪人员藏身落脚、容易滋生“黄赌毒”现象等问题,开展行业场所治安整治,对违规设点、违法经营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停业整顿及治安处罚,特别是要扎实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清理整治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逐一进行检查,对窝赃购买赃物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以开办娱乐场所为掩护组织容留吸贩毒、**嫖娼的犯罪团伙,依法查处从事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的场所。

2、进一步健全舆论引导机制,逐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防恶意炒作,严防有害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舆论环境。

3、做好各类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网安大队、企业及重点项目所属派出所

(三)打击黑恶势力、加大案事件查处力度。

1、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坚决治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堵路阻行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干扰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的路霸、村霸、厂霸、市霸。

2、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黑恶势力,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抓获实施犯罪活动的惯犯、主犯、团伙头目和组织策划者,坚持予以严惩,震慑罪犯、教育群众。

3、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刑事案件和严重暴力犯罪,积极发挥合成作战优势,一律坚决打击,快侦快破;特别要将盗窃企业、重点工程物资和强行承包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干扰企业、重点工程生产经营和正常施工作为打击的重点,对影响恶劣,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战,限期破案。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企业及重点项目所属派出所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各责任部门发挥职能、密切协作,着力抓好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30日)。开展一次企业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全面摸底排查。各责任单位要对企业、重点工程周边治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深入本辖区内企业、重点项目及工业园区,通过走访调研、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掌握影响生产经营的问题,查清楚到底有哪些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通过开展深入调查,发现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做到排查企业一个不漏、发现问题一个不放过。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7年7月1日-11月30日)。各责任单位对已经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及治安隐患列出任务清单,把真正影响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问题搞清楚,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公安机关要联合相关单位进行整治,对一些跨区域的复杂问题,可逐级上报,由上级部门派驻工作组加以整治。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 针对专项整治暴露出的治安问题,结合公安机关职能任务及工作经验,着力建立维护企业、重点工程长治久安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从加强企业、重点工程内保组织建设,狠抓单位内部安全防范。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派出所指导、监督企业、重点工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三是推动企业、重点工程与地方共创安全活动,维护周边治安稳定。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和方案。重点项目所属派出所要确定所长负责制,全面负责重点项目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法制宣传计划,与指挥中心、法制部门联合在重点工程项目周边进行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能做到闻警而动,快速反应。要制定详细巡逻计划,确定专人,在重点工程项目周边开展经常性巡逻,并详细记载巡逻情况。

(二)确定工作重点。各派出所要对辖区三年来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回头看,通过研判,确定矛盾排查重点范围、治安整治重点区域、涉访涉诉重点人群;要全方位、多层次收集社情民意,形成矛盾排查预警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形成矛盾纠纷“大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各类案事件的形成;治安大队要指导和协助派出所确定治安重点地区开展整治,把握排查化解原则措施、落实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力求工作中把握主动,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开通打击违法犯罪快车道。对干扰、阻挠和破坏重点工程项目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到一般问题迅速处理,需要查办的优先受理,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重、从快办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及重点项目护航,是服从服务于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的客观要求,也是开展zd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提升认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迅速抓好组织落实和动员部署等各项工作,狠抓措施落实,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确保成效。重点项目护航工作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细化为具体项目,把此次活动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zd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真正做到服务更加到位、保障更加有力、创新更有特色、落实更有成效。

(三)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领导组及纪检督察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跟踪督办、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查推进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涉及重点工程项目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严肃追责。

(四)灵通信息,加强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将好的做法和典型事例、案例即时上报,领导组将按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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