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区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明察暗访工作方案范文

2017年全区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明察暗访工作方案范文

2017年全区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巩固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方面取得的各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按照区纪委《关于2017年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明察暗访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推进履职尽责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勤政廉明的教师工作队伍,树立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严格守纪、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坚持思想教育与执纪问责相结合,坚持重点督察与常规性检查相结合,既坚决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又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明察暗访工作成效检验全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坚持重点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统一原则。

三、组织领导

1.明察暗访领导小组

组 长:教育局党委书记 张xx

教育局局长 钱xx

副组长:教育局纪委书记 李xx

教育局调研员 潘xx

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李xx

教育局副局长 方xx

教育局副局长 于xx

教育局党委委员 张xx

2.明察暗访小组

组 长:教育局纪委书记 李xx

副组长:监审科科长 张xx

成 员:监审科工作人员、 相关学校纪检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明察暗访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及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公办幼儿园(以下简称各单位)。

五、明察暗访内容

明察暗访活动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为主,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重点针对“三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经费开支),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是否超标,是否存在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2.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情况是否得到有效的监督,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3.公务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财务票据报销是否规范;

4.是否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5.是否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福利,节假日或年终突击花钱;

6.是否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食品、土特产、花卉、烟花爆竹、烟酒等物品用于送礼;

7.是否存在午餐饮酒、用公款吃喝;

8.是否超标准接待、住宿费或交通费超标;

9.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

10.是否存在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

二是重点针对工作纪律、办会、发文等情况进行检查:

1.被检查单位是否实行“领导值班”制度;

2.党务政务是否公开透明;

3.是否存在工作态度恶劣、缺乏服务意识;

4.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

5.是否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请销假制度,有无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

6.是否有干部职工在岗位上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上网聊天、购物、打牌、炒股等;

7.是否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擅自扩大会议规模等问题;

8.是否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等形式主义严重问题;

9.其他违反“八项规定”及工作作风的情况;

六、明察暗访人员安排及工作方式

采取明察和暗访、定期和随机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推动落实和惩处问责相结合等方法,实现对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全覆盖。

(一)明察暗访人员安排

在局明察暗访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一安排下,抽调基层学校纪检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一支的明察暗访小组,具体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此外,为保证检查工作的公正客观,采取回避原则,即被抽调到明察暗访小组的工作人员不参与对本单位的检查工作。

(二)工作方式

1.自查自纠

各单位纪检委员要带头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负责对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每月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整治活动,认真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台账,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倾向在本单位内进行立行整改;对于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局监审科。

2.常规性明察暗访

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要陪同的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主要采取到被检查单位现场查看、录音录像、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电话查询、询问当事人、核对办事记录等方式进行。通过“看、听、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执行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明察暗访小组对全系统范围内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要做到“两个必查”,即对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必查,对每季度各单位自查无问题的单位必查。

明察暗访小组每月进行常规性明察暗访一次,年内实现明察暗访全覆盖。

3.随机抽查

随机对已检查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抽查,实行“回头看”的检查工作。对被检单位存在敷衍应付、对已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对各单位不按照要求落实的,首次出现约谈该单位的纪检委员,再次发现则追究该单位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

4.重点督查

对被检查单位的公务经费开支进行重点督查。严格按照规范的财务报销制度对公务支出的财务票据、凭证等复核;检查各单位派车单、公车加油记录、财务支出、预算外收入和食堂收支账目情况,对发现违规使用公务经费、公务用车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七、问题线索处置

(一)调查处置

明察暗访小组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分析研判,并要及时对被检查单位或人员所涉及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上报局纪委监审科,对其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监审科要及时上报局明察暗访领导小组,经领导决定后再及时向上级报告。明察暗访小组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对应报告而未报告的,作为不按要求开展明察暗访的问题进行处理。

(二)情况上报

明察暗访小组每月16日前,将当月明察暗访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2017年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监审科;每个季度(第三个月16日前)将明察暗访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并形成工作报告,报监审科。局纪委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后部署开展专项明察暗访活动的,另按要求报送专项明察暗访活动情况。

(三)问题通报

局纪委监审科每季度从明察暗访查处的问题中选择部分典型问题,以局纪委名义制发通报,并通过教育信息网等方式公开曝光。

(四)总结推广

对问题线索较为典型或较为集中的单位,在调查整改的基础上,由局纪委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开展全面清查或专项整治,查找类似问题。清查情况或专项整治情况限期上报。

对明察暗访中发现带有全系统共性的问题,局纪委将及时分析研判,采取专项整治等形式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清理整顿。

(五)结果运用

年终绩效考核时,明察暗访工作情况将作为衡量各单位作风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深入推进。全系统的明察暗访工作由监审科在局纪委的领导下进行统一部署,同时对明察暗访工作统一调度,加强组织指导和检查督办,对报备的副校级以上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研究审核,对上级相关部门转办督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置,保证务实高效的开展巡查工作。局纪委派出明察暗访小组具体实施明察暗访工作,要注重明察暗访工作实效,深入基层单位实地检查,注重工作方法,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要实现年内对全系统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明察暗访全覆盖。要围绕重点问题,重点人员,认真细致的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倾向,上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二)要团结协作,严格执纪。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履行监督执纪,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不得搞形式、走过场;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问题证据的收集和锁定工作;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不透露与明察暗访工作有关的信息、问题线索及处置意见等;严格恪守廉洁纪律,不得借助明察暗访工作接受被检查单位吃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借助明察暗访工作谋取私利。

(三)要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着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单位内的有效落实。同时各单位要对明察暗访工作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扰明察暗访活动,对干扰、阻扰明察暗访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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