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新的要求,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为指引(两个坚持即坚持以防为主,防灾救灾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三个转变即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力实现 “一个确保,三个不发生”的防汛防旱工作目标(一个确保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江河决堤、不发生水库垮坝、不发生城市受淹)。
二、目标任务
(一)水库防汛
1、中型水库:按照市定调度计划运行,不得擅自提高水位。二郎山水库限制水位为201.00m;赵庄水库限制水位为159.00m;石步河水库按照水库蓄水验收方案执行限制水位为146.00m;龙潭河水库要尽快编制蓄水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在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全力抢护,保证主坝安全;出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报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破副坝泄洪,并迅速组织下游淹没区群众安全转移;要加强对防汛公路的维修养护和通讯设施的检修,确保汛期交通和通讯畅通无阻。各水库要制订防洪应急预案,确定抢险队员和抢险物资。
2、小型水库: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调度运行方案。认真落实小型水库的防汛、管理责任制。对位于城镇、学校、村庄上游和交通干线附近的病险水库,要加强管护,密切注意运行情况,同时确定预警联络信号,做好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对存在严重病险、影响度汛安全的水库,要建立除险加固责任制,加紧进行除险。对有险不除、等待拖延造成事故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主汛期前完不成除险加固任务的水库,要制订确保大坝及其它工程安全的应急抢险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低水位或空库运行,保障安全。已完成除险加固工程的水库,经过蓄水验收的,水位按照蓄水方案执行,未经过蓄水验收的,要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在汛期蓄水过程中,要加强观测,备足料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蓄水、度汛安全。
3、xx县新增小型病险水库:我县新增小型病险水库31座,这些水库大多存在大坝渗漏、溢洪道堵塞、输水洞老化等问题,要低水位或空库运行。要加强观测,备足料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蓄水、度汛安全。
(二)河道防汛
1、长江流域:三夹河要按照市制定计划进行调度,密切注意水情变化,以平氏水文站为测站,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相对高程4米,流量400m3/S)时,要时刻做好抢险准备;当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相对高程5.5米,流量1540m3/S)时,沿河的平氏、埠江、新集等乡镇要立即组织沿岸居民进行转移,并做好抗洪准备。同时,加强对上游鸿仪河、曹河、石步河等河道的监测和防守工作。
2、淮河流域:淮河干流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度,密切注意水情变化,以县城淮河大桥为测站,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相对高程3.50米,流量800m3/S)时,要时刻做好抢险准备;当洪水接近保证水位(相对高程4.50米,流量1300m3/S)时,沿河乡镇(集聚区)要立即组织沿岸居民转移,并做好抗洪准备。淮河支流如桃花河、五里河、毛集河、陈留河等,所在乡镇(集聚区)要全面排查河道险工险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专人进行监测巡视。要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组建抢险队伍并选定安全撤退路线和避险场所。
3、全县各沿河乡镇(集聚区)抓紧组织力量,对存在没有堤防、堤防标准偏低等问题的河段,进行加固筑堤并足额储备防汛抢险料物。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河道管理工作,坚持依法治河,依法确权划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土、砂石等资源,由河道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利用、统一管理。各乡镇(集聚区)对河道内种植的树木加紧进行清障,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认真排查,限期清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设施的行为,必须报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三)城镇防汛
城镇防汛按照防洪总体规划要求,在设计标准内保证防洪安全。必须有应对超标准洪水的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小灾害损失,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城防汛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根据总体规划,落实安全防汛措施,制定城区防洪方案和规划,增加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投入,完善城镇防洪排涝体系,切实做好城区河道“三乱”(乱植树木、乱倒垃圾、乱占河道建筑)的清淤除障和综合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城区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提高洪水渲泄能力,确保县城安全度汛。乡镇(集聚区)政府所在地的防汛工作由乡镇(集聚区)政府参照县城防汛要求组织实施。
(四)山洪灾害预防
我县山丘区域面积大,暴雨中心多,极易发生山洪灾害。有关乡镇(集聚区)和防汛部门负责落实好山区河道防汛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把防御山洪灾害的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户、人。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易发的乡镇(集聚区)村、交通干线,制作永久性群策群防标语,加强监测检查,切实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山洪灾害发生时,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采取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专业预防与群策群防相结合、应急转移和避灾安居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预警及时、反应迅速、转移快捷、避险有效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山洪灾害多发区的管理和山区城乡建设的指导,坚决制止人为诱发山洪灾害的活动和行为。
(五)平原低洼排涝
要按照统一规划,坚决清除排涝沟河的横坝、路埂、堵坝、界围等阻水障碍。配套完善排涝系统,保证排水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的雨涝不成灾;遇超标准降雨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小灾害损失。
(六)交通、学校、工矿企业防汛
交通部门负责对交通桥涵、路基、站场及沿路山坡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存在的问题,制定超标准洪水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力保运输畅通。对阻水桥涵要制定改建、扩建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建的桥涵和公路建筑物,要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汛前完成;汛前不能完成的,要采取可靠的度汛措施,保证安全。所有新建桥涵必须严格按照《防洪法》的规定,工程建设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
学校防汛由县教育局和学校所在乡镇(集聚区)负责,认真开展险房、危房等排查工作,及时处理排查出的问题,同时制订防洪方案,选定撤退路线和避水台地,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工矿企业要制定防汛方案,对自身的防洪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强化对沿河及低洼区的工矿企业和居民的宣传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七)在建水利工程
在建水利工程是今年防汛工作的重点,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明确防汛责任,落实责任主体;根据工程实际组织制订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措施,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主汛前应完工的项目,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安全度汛。
(八)抗旱工作
坚持全面规划、城乡统筹、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抗旱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推广节水先进技术,积极推行节约用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满足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相结合,统一管理,优先满足生活用水,同时协调工业、农业、生态用水,努力提高抗旱水源利用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防汛抗洪需要
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防汛防旱投资力度,进行河道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对影响安全度汛的问题,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汛前予以解决。
(二)做好工程检查,抓紧进行工程整修
各乡镇(集聚区)要坚持以工程的抗洪标准、隐患险情、度汛措施为重点,集中力量对水库、河道、灌区、提灌站等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逐个排除度汛障碍,抓紧抢修抢补。城关镇和住建部门重点负责县城区内下水道疏通及配套设施完善,保证排水畅通。工矿企业重点对矿山、工厂企业自身的防洪设施、人员安全保护措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把检查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对防洪工程的闸门、启闭机械和备用电源进行认真检查、调试,闸门启闭机要全程试车,保证正常运行。对河道险工、险堤和去冬今春新修拦河坝、护堤工程及易发生险情的路基、阻水桥涵、沿路或临村有山体滑坡及泥石流迹象的地方,由各有关部门逐处制定并落实抢护预案。河道堤防工程存在堤身单薄、裂缝、滑坡、沉陷等问题的,有关乡镇(集聚区)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加固,同时做好防汛料物储备,对重点堤防加强人工防守。
(三)制定和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
各乡镇(集聚区)预案除落实工程措施外,还要根据不同洪水可能出现的险工位置,做出具体安排,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和切实可行的抢护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从实战出发,在水位调度、工程抢险、群众救护、卫生防疫、防汛指挥、通讯联络、报警布点、报警方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有小水库的乡镇(集聚区),要把每一座小水库作为一个独立单元,落实1~3名联络员,加强对水库工程的管理和汛情、水情、工情的联络传递。各乡镇(集聚区)要将制定的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的各项非工程措施报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四)做好防汛物资储备
要按照水利部《防汛物资储备足额编制规程》的规定,采取政府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及自力更生、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要坚决按照规定的物资类别,定额定点储备,不留缺口。在确保抢险急需情况下,防汛料物可采取多种储备形式。商务、供销、粮食等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实行动态管理,其存放数量、地点及时报同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群众储备要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以备急用。工程管理单位要对防汛料物的储备情况认真进行清点、检查,及时更新。要切实加强对防汛物资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挪用,以保证防汛抢险工程需要。
(五)落实防汛抢险队伍
各乡镇(集聚区)要按照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的“四定”要求,组织落实以青年民兵为骨干的防汛抢险队伍,并进行必要的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保证抢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做到工程防守和人工防守双保险。具体要求是:城关镇组织落实1000人抢险队伍,负责城区抢险;大河、吴城、城郊三乡镇分别组织落实500人抢险队伍,负责二郎山、赵庄、银盘河、清淮、龙潭河水库抢险任务;程湾镇组织落实500人抢险队伍,负责石步河水库抢险;其它小型水库和河道,由所在乡镇(集聚区)及有关单位组织落实抢险队伍,保证每座小水库有50~100名抢险队员。
(六)加强防汛通信、气象预报、汛情测报和洪水预报、调度工作
防汛指挥部门负责建立机动性强的移动通讯网络,确保抢险救灾应急需要。邮政、通讯部门要对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通讯畅通无阻,及时传递汛情。发生特大洪水时,防汛指挥部可以调用公安、邮电、无线电管理、电力、银行等部门的无线通讯设施,必要时利用广播、电视发布汛情和调度命令。气象部门负责及时提供气象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期预报工作,提高预报精确度。
(七)多措并举,全力抗旱
要切实加大抗旱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加快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增加抗旱用水,保证山丘区群众饮水安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生产用水;加强对抗旱设施、水源的管理和保护,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水库、河道涵闸等水利工程的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尽可能多拦多蓄,增加抗旱用水;进一步优化完善抗旱服务组织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建具有多种功能的防汛防旱应急服务队伍,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加强抗旱减灾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提升综合抗旱能力;加快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对旱情的监测、分析、预警、会商和评估,提高抗旱决策能力。
(八)做好灾情统计工作
要高度重视洪涝、干旱灾情统计、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防旱评价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灾情统计工作,并明确1名领导主管,对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审查、签批制度,明确责任,层层把关,确保灾情上报不漏、不错、不虚,做到及时、准确、可靠。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深入到灾区,核实灾情,并进行减灾效益分析和防汛防旱评价。
四、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旱责任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防汛防旱工作职责》(国汛〔2003〕1号)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防旱行政首长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的责任制,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关键。各乡镇(集聚区)、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具体责任人。
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保证其正常运转。 新任领导要及早上岗到位,迅速进入防汛角色,主动到防汛防旱部门和防汛防旱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尽快熟悉防汛防旱工作,正确进行防汛防旱决策指挥,切实担当防汛防旱工作的重任。
要进一步完善主要河道、中小型水库等防洪工程的防汛责任制。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或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发生旱情后,要组织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适时开展防旱活动。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防汛防旱指挥部具体负责防汛防旱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协调指挥。各级各部门要把防汛防旱作为全社会的大事来抓,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指令,确保完成任务。
五、严明纪律,依法防汛抗旱
防汛防旱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集聚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遵法守纪,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下达的调度计划。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和水量调度命令,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防旱救灾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取土,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防旱救灾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和防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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