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度镇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镇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门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教育系统学校除外)。
二、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水平、科学发展实绩、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
2、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履行职责、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时间
镇区2017年12月中旬,市直部门(单位)2018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四、方法步骤
1、准备工作。领导班子按照“述党建、述作风、述德、述职、述廉、述学、述稳、述法”的要求,结合干部群众意见,形成年度工作总结(4000字左右)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工作总结中要专题报告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岗位目标,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1500字左右)。
2、召开述职测评会议。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工作总结(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书面印发),考核组组长对民主测评工作提要求,与会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出席对象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镇区另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出席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带队市领导讲话提要求,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工)委书记。
3、个别访谈。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个别访谈。谈话对象一般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下属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等。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谈话范围。
4、综合分析。考核组按照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总结、个别谈话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出评价,形成综合考核报告。
5、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束后,将向被考核单位书面反馈民主测评情况,各单位根据反馈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比例,综合评定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
五、其他事项
1、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负责实施。镇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由市纪委负责衔接。
2、市直部门下属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由考核组会同主管部门同步进行,市考核组重点了解科级干部情况。相关单位述职测评可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测评结果汇总后报考核组。
3、调入所在单位未满3个月的,在现单位参加民主测评,同时结合原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附件表格从《东台党建网》(xx)公告栏下载。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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