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作风“庸懒散慢虚”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安组字〔2018〕139 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中央办公厅督查组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的实施方案》(xx字〔2018〕53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县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虚”以及慢作为、不作为、 乱作为等作风问题,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认真排查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推动全县各级干部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投入工作,为实现全县追赶超越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聚焦干部队伍中“庸懒散慢虚”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贯彻从政治纪律查起的要求,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采取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三项机制”运用、教育培训等措施,着力解决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服务发展理念不足、作风纪律涣散、宗旨意识淡薄、“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推动全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排查整改内容
重点排查本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以及秦岭生态环保整治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导致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投资项目建设拖延、住房社保医疗教育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或被挤占挪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往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3.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干部管理不严、三项机制执行不力,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全县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分为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 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8月31日以前)
1.制定自查方案。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排查任务、时限要求、方法措施、工作标准,确保责任夯实、措施管用,排查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2.扎实自查整改。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对照排查内容,扎实开展对照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本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迅速召开一次作风问题排查专题研讨会,主要领导要带头发言、虚心纳谏。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问卷调查、征求意见、走访调研、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迅速对网络舆情反映、群众信访举报、社会舆论关注和一些隐患问题进行大起底,从严从实、不留死角,系统全面开展自查,努力把排查工作做细做实,坚持把问题找准找透。要综合研究分析,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沟通联席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结合作风排查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开展以工作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水平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
3.全面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集中力量对本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县纪检监察网、党建网要建立宣传专栏,把本次整改工作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社会公布,共同努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针对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县委组织部设立干部监督举报电话:5218675,县纪委举报电话:5210783、5216122,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举报。
4.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存在作风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对排查中发现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排查走过场、整改落实不力的主要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5.通报典型案例。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各单位凡查实确属情节严重的作风问题,要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通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适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6.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涉及秦岭生态环保整治任务的镇和部门,报告中还要有秦岭生态环保整治问题中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改以及“三项机制”运用情况。
(二)监督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4日)
1.组成联合督查组。针对本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随机开展全覆盖、滚动式、追踪式督查检查,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力促工作落实。
2.监督检查主要内容。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整改工作成效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开展明察暗访、实地复核、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查阅资料主要内容包括:(1)党委(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的会议记录;(2)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3)党委(党组)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自查和排查过程印证资料、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4)组织本镇、本单位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学习中省市重要精神教育培训情况;(5)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6)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明察暗访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重点项目或工业园区建设现场、行业服务窗口、行政执法一线等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实地复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镇、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走访群众通过随机走访投资开发商、办事群众等服务对象,田间地头谈话等形式,听取群众对本镇、本单位干部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督导检查组将结合督查情况及时向被督查镇、单位反馈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从严从重查处,要求限期进行再整改。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省市整改工作部署,确保吃透弄懂上级精神,切实把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县上成立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何友军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爱军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沈关志、县纪委副书记张晓斌为副组长的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组,主要任务是统筹协调全县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相关股室承担。各镇、各单位也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要求,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2.要夯实责任,按时上报情况。各镇及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则,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履职担责,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工作作风投入到排查整改工作中,确保整改扎实细致、积极有效。为及时掌握全县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各镇、各部门要在8月27日前上报自查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及整改工作台账,在9月9日前上报自查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要做到每天一汇总、每周一自查小结、每半月一综合研判,并于每周六下午16点前上报本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自查整改发现的各类问题案例,第一时间上报出现的重要情况。以上工作开展情况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3.要严肃纪律,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各部门要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全县统一安排狠抓落实,推动本镇、本部门干部作风大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案例说话、用整改实效说话。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将从严从重查处,形成震慑效应。各镇、各部门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现有机制制度,做好现有制度的修订完善和巩固提高,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认真查漏补缺,针对工作中的疏漏薄弱环节,及时出台一批新的制度,形成衔接紧密、相互补充的长效制度体系。
中共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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