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中央办公厅督查组提出的我省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干部作风问题,大力践行“3631”方略,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商部门良好形象,根据省工商局党组《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示范区局决定在全局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虚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认真排查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努力在维护百姓权益、服务创业创新、促进追赶超越中再立新功、展现作为、树立形象。
(二)目标任务。聚焦中央办公厅督查组提出的我省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贯彻从政治纪律查起的要求,在全局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全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排查整改内容
重点排查全局干部队伍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中央和省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以及践行“3631”战略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往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局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从8月中旬到9月中旬,分安排部署、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三个部分进行。
(一)安排部署(8月28日-8月29日)
各单位要根据全局《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动员,以抓队伍、转作风为目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搞出成效,不走过场。
(二)自查整改(8月31日以前)
1.认真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工作标准、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扎实进行自查整改。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对照排查内容,扎实开展对照检查;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干部日常管理掌握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问卷调查、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排查工作做细、做实,坚持把问题找准、找透;综合研究分析,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扎扎实实地进行整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结合作风排查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举办以工作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水平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
3.全面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办事窗口、QQ、微信群、业务网络等媒体,对本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社会公布,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同时,要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
4.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排查中发现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不力的主要负责人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进行严肃处理。
5.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凡查实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6.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及时上报。
(三)监督检查(9月1日-9月10日)
为确保自查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自查整改结束后,将采取重点督查的方式,对各单位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重点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庸懒散慢虛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单位,示范区局将由局领导带队,监察室、办公室、机关总支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同时对全系统开展的“四对照、四查找”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检查。
2.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听取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成效情况汇报。二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1)党组织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2)党组织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3)党组织制定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4)组织本单位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情况;(5)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单行材料;(6)对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资料以及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等。三是开展明察暗访。深入办事大厅、行政执法一线等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四是实地复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五是走访群众。通过随机走访企业、办事群众等,听取群众对本地本单位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六是及时反馈情况。示范区局将根据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进行再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保障改革推进、服务企业群众、促进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夯实工作责任。示范区局成立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刘春阳同志任组长、郝健、杨忠武、闫晓东、李明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总支。各分局要参照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程控制,夯实责任。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要靠每一名干部职工来努力塑造和共同维护。各单位要把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夯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要覆盖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特别是要狠抓行政审批、注册登记、案件查办、消费纠纷调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确保排查整改工作重点突出、有序推进。要严格过程控制,加强痕迹管理,学习教育要有笔记、有体会,组织讨论要有记录、有效果,查摆问题要深刻到位、实在具体,整改落实要动真碰硬、不走过场。
(三)强化监督,及时上报。监督执纪问责是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深入推进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在8月30日、9月9日前,分别将本单位的自查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以及自查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示范区局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局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报省局。
(四)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完成好排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五)认真总结,建章立制。各单位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形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持续加强“四风”整治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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