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x教函〔2018〕xx号)以及《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xx教安〔2018〕xx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研究,制定xx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xx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xx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xx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狠抓中小学生的欺凌防治工作,为建设阳光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行动目标
在国家和省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体系框架内,建立健全区、校分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机制,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举措。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推动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落实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推动共同治理。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学校按照规定成立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各学校要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学校要结合学生日常管理和欺凌防治工作实践,加强研究探索,通过编制防治学校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家庭、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六)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各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各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区教育局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监督程序,定期对各学校校园欺凌工作进行督查。
(七)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责任督学要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
各科室、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涉及各科室的工作,要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涉及中小学校的工作,要在2018年9月上旬前完成。
四、督促措施
(一)定期通报。区教育局将对全区学生欺凌事件开展舆情监测,对各学校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情况进行通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学生欺凌舆情监测通报制度,实时掌握欺凌事件发生情况。
(二)事件督办。区教育局将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各学校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妥善核查、处置、整改,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
(三)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于2018年9月下旬前对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纳入挂牌督导、开展综合治理等情况,学校落实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评估总结。各学校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七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2018年9月15日前向区教育局报送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总结,区教育局将于9月25前形成学生欺凌防治检查评估报告,报送市教育局教。
(五)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将在相关网站开设“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栏,公开各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主动发布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六)信息报送。各学校要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或编制文艺作品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好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名称(xx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xx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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