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省直文化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发展的能力,按照厅党组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练兵”活动的安排,结合省直文化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全系统干部队伍现状,贴近文化工作实际,大力实施“文化工匠”培养工程,树立爱岗敬业、勤学苦练、岗位成才的导向,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文化改革发展的工作热情,拓宽干部成长渠道,构建一支各尽其能、互为支撑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让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智慧充分涌流,在实际岗位的练兵中推动作风转变。
二、总体目标
依托“文化工匠”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大练兵”对人才培养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全员练兵、层层比武,着力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在机关处室、文艺院团、文博单位等领域培养100名左右的“文化工匠”队伍。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岗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干什么、练什么、比什么”的原则,以练促学,以比促练,努力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坚持全员参与。组织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厅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大练兵活动,切实做到人人参与、全员覆盖,广泛练兵、整体提升。
3.坚持不拘一格。大练兵方式灵活多样,内容贴近实际,业务人才不限年龄、学历、岗位、职务,注重选拔在一线工作实践中成长起来的优秀干部职工。
4.坚持统筹兼顾。大练兵活动要与省文化厅政治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文化人才培养有机结合,在大练兵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形成整体合力。
四、主要任务
1.结合政治生态建设大练兵。重点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强化问题导向,严肃党内生活,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质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随机考试测评,采取“基本理论+”的模式,不定期选择单位,按比例抽取干部,进行应知应会基本理论知识测试,单位排名公开通报、个人成绩定向反馈。结合“大学习”活动,通过开展闭卷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切实做到应知应会必须会,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党性观念和政治素养。
2.结合全厅重点工作大练兵。厅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全厅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将所承担任务责任到岗到人,让每名干部都要肩上有担子、身上有指标。厅直文艺院团要结合“结对子种文化”“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和“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小分队,深入基层采风演出,与基层院团和群众走亲连心、送艺下乡,努力提升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并在基层创作一批接地气、扬正气、有人气的优秀艺术作品。厅直文博图机构要结合“传历史记忆、展黑土风采”和“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大力开展展陈展览下基层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历练自己、增长才干。
3.结合业务技能提升大练兵。围绕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针对所有岗位制定应知应会理论和业务标准,从岗位实际出发,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操作规范、发展方向等知识,通过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练思想、练业务、练作风,推动全系统练一流本领,育一流作风,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各处室、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培训轮训,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同时要不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岗位技能、实践能力大比武,重点检验对当前文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内容的掌握情况,努力打造一批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文化工匠”队伍,切实提升省直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五、方法步骤
“大练兵”活动从2018年3月末开始至12 月末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5日—4月2日)宣传发动阶段。各处室、各单位要根据方案部署,做好本处室、本单位“大练兵”活动动员发动,并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大练兵”主要任务,制定详细的“大练兵”计划,明确练兵进度、练兵内容、练兵方式、具体负责人。
第二阶段:(4月10日—10月30日)集中练兵阶段。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制定岗位标准。针对具体岗位制定应知应会理论和业务标准,应知应会理论由厅机关党委集中制定,业务标准按照党的建设类、行政管理类、艺术演出类、艺术教育类、社会文化类、文物考古类、博物馆类、非遗类、市场执法类、对外交流类、财务审计类等类别,由机关相关处室与对口直属单位制定。二是组织业务学习。按照“大学习”活动安排,结合应知应会理论和业务标准,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根据岗位标准,开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各类岗位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开展传帮带活动。邀请造诣深、有影响的业内优秀管理人才、艺术人才、技术人才,通过“师带徒、结对子”等方式,对有发展前途的青年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并分批选送优秀骨干到相关院校进行短期深造培训。四是积极服务基层。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大调研”和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演出、展览、执法、培训等活动,在基层一线中提高服务能力,检验练兵成果。
第三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评比验收阶段。以处室和直属单位为单位,通过民主评议、比武竞赛等方式,开展“文化工匠”评比活动,厅人事处根据处室和直属单位分配名额。每个处室、每个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实际,至少设计一项比武竞赛活动,竞赛成绩作为评选“文化工匠”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具体要求
1.要提高思想认识。“大练兵”活动是厅党组深化作风整顿营造营商环境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全厅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要明确职责分工。“大练兵”活动由厅机关党委和人事处牵头实施,基本理论知识测试由厅机关党委负责实施,“文化工匠”评比由厅人事处负责实施。岗位业务辅导培训工作由牵头处室负责,党的建设类由厅机关党委负责,行政管理类由办公室负责,艺术演出评论类由艺术处负责,艺术教育类由教科处负责,社会文化类由社文处负责,文物考古类由文物处负责,博物馆类由博物馆处负责,非遗类由非遗处负责,对外文化交流类由外联处负责,市场执法类由市场处负责、财务审计类由计财处负责。
3.要周密安排部署。各处室、各单位要科学制定“大练兵”计划和岗位技能标准,坚持真学真练真比,要把“大练兵”活动与本处室、本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统一起来,将开展活动的时间节点与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进度有效衔接、合理规划,确保工作、练兵“两不误、两促进”。对“大练兵”活动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和典型单位,要树立榜样,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投身文化强省和文明新龙江建设的使命感。
4.要强化结果运用。厅党组根据“大练兵”计划制定质量、组织实施情况、全员参训情况等综合因素,评选出10个优秀组织单位,与获得“文化工匠”的个人进行统一表彰通报。厅人事处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刻苦钻研、乐于奉献、成绩显著的优秀文化人才,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鼓励,并作为评选先进、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省直文化系统干部职工钻研业务、岗位成才、开拓进取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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