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珠玑名言。从古到今,中华文明始终都是通过强烈的耻感意识来维系基本的文化价值。伯夷叔齐耻食周粟,项羽无颜愧见江东父老,所有这些铮铮傲骨都源自中国文化的耻感意识。
然而,在中国社会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民族文化传统中的耻感意识却在不断地受到腐蚀。热爱祖国与危害祖国之间,服务人民与背离人民之间,崇尚科学与愚昧无知之间,辛勤劳动与好逸恶劳之间,团结互助与损人利己之间,诚实守信与见利忘义之间,遵纪守法与违法乱纪之间,艰苦奋斗与骄奢淫逸之间,荣辱界限在很多人的思想深处悄悄地变得模糊起来。难怪有学者惊呼,当代中国社会最严重的价值危机是耻感意识的淡化和底线伦理的崩溃。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八荣八耻”为代表的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迅即引起整个社会深处的强烈共鸣,掀起了一波加快构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浪潮。如果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视为现代国家的执政之道,那么,对于有着悠久儒家道德传统的中国而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以德治国之举,更将为正在进行的改革攻坚夯实政治道德的基础。
法治还是德治,这似乎一直是专家学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其实,无论是在儒家思想还是法家精髓中,都不难找到古代圣贤对于德与法辩证关系的精妙阐释。《孟子·离娄上》便有所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又怎么能够脱离道德建设的轨道?
大到部分公职人员吃拿卡要甚至公然索贿丧失为官根本准则,医生收红包、开大处方导致医德蒙羞,学者学术腐败、为利益集团鼓呼玷污学者清誉,小到社会公德意识淡漠,奢靡淫逸之风盛行……纵观当下社会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无不与道德缺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于逾越社会道德底线的行为,政府当然可以出台法律法规加以刚性规范。但是,对于一些法律盲点灰色地带或者纯道德范畴问题,还需要道德的力量来约束公民的自我行为,顶住底线伦理崩溃的冲击。
不可否认,市场经济利益观对传统社会道德伦理形成了极大的冲击,现代社会生活的多样性也给了每个人选择自我生活方式的自由。但是,无论怎样选择,社会道德底线不容觊觎,是非黑白美丑善恶不容颠倒。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八荣八耻”旗帜鲜明地把道德领域的是非黑白划分开来,成为社会公众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的标杆,成为社会风尚倡导什么、抵制什么的卡尺。牢记“八荣八耻”,我们的道德准则自然清晰明了。
耻感不在,何以为荣?一个民族的伟大繁荣,不仅仅需要经济的富足,更需要“彰善瘅恶”的民族精神。良好的道德传承是中华文化之宝,是中华社稷之基,是民族精神之魂。只要我们真正树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做到德治与法治兼备,中国社会就一定能够变得更加和谐,中华民族一定能够在世界民族之林散发出更为独特的迷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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